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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高桥镇等18个单位获得省文明镇村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
     发布者:宣传部管理员   发布时间:2007-1-25  

标题: 我市高桥镇等18个单位获得省文明镇村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文号: 第1期
发布机构: 富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编 发布时间: 2007-1-11;
正文:

    2006年12月25日我市高桥镇、高桥镇水坞村、环山乡诸佳坞村、富阳市供电局、中国人民银行富阳市支行、中国农业银行富阳支行,被省委、省政府命名表彰为省文明镇、村和省文明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同时省文明委对我市已获得省文明单位、文明镇、文明村的13个单位进行了复评,经复查考核富通集团有限公司、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、中国水稻研究所、浙江奔腾投资有限公司、富阳市中医骨伤科医院、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富阳学院、富阳市第二中学、新登中学、场口中学、受降镇、春江街道新建村继续保留省文明单位、省文明镇、省文明村荣誉称号。富阳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因一票否决而取消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市文明办)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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